摩托车论坛

标题: 我想看看现在的人性和道德取向是什么?请投票!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4:46
标题: 我想看看现在的人性和道德取向是什么?请投票!
刚刚看了法治进行时的,关于去年北京一个哈雷车手在密云单方责任撞路基后,坠落死亡的报道。现,他妻子起诉车辆销售方,同时也是活动组织方200余万元。。。。只因他男人是在那里买的车,而后自愿参加的活动后死亡。

这里请注意,死亡者是成年人、有驾照、自愿参与活动、组织方已经告知了路线和路况。

作者: TINNNA    时间: 2016-6-17 05:12
貌似论坛的人大部分会倾向于第二或第三个选项。不知道会不会让你失望。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17 05:16
如果活动前没有签订免责协议书,那么家属索赔在法律上属于正当行为。组织者准备工作有瑕疵。
作者: chrookee    时间: 2016-6-17 05:19
法治社会的意思就是以法律来衡量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
作者: yueyezhe010    时间: 2016-6-17 05:27
应该赔偿,因为这是一次骑行活动,组织者要是以单位名字组织就应该考虑这一点,并上临时保险。或者提前公布活动风险可能性,以及对这次活动的保障措施能力范围,对于某些行为活动方的免责条款通知并让参加者签署相关文件(如同医院里手术前麻醉签字一样的)并公布活动人员名单。有的车手即使自己想参加,但是确实明显技术不行的最好劝离,不加入活动名单,属于个人自己行为。对于只组织活动对车手技术没有任何鉴别那是等于冒险。

并不是我偏向谁,法院这样的案子审判结果下来的也不是第一个了。

作者: zbhoking    时间: 2016-6-17 05:57
不知道楼主是从事何种职业的?
我朋友是旅游公司的,出门带团出了问题,也要负责

这些旅游的人 也都是成年人、自愿参与活动、组织方已经告知了路线和路况。


但是总有屡教不改的,比如 爬山的时候,危险的区域不要去,这种话不知道要说多少遍


总有人会去

总有人受伤

你喊破嗓子也没用,导游也不光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游客为自己的安全考虑

你说咋处理?

作者: slyl    时间: 2016-6-17 05:59
其实我们一直没搞明白一件事。如果是组织方组织活动,并签署免责协议,那组织方可以不用支付任何费用或者象征性补偿。如果没有签署免责相关协议,或者收取了一定的活动费用的话,那就说明组组织方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 niu12345    时间: 2016-6-17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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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uijing    时间: 2016-6-17 06:37
主要看活动收没收费用(AA制除外)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7:23
TINNNA 发表于 2016-6-17 13:12
貌似论坛的人大部分会倾向于第二或第三个选项。不知道会不会让你失望。

我心情稍微痛快点。如果多数说,应该索赔,那我就直接删帖了。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7:25
yueyezhe010 发表于 2016-6-17 13:27
应该赔偿,因为这是一次骑行活动,组织者要是以单位名字组织就应该考虑这一点,并上临时保险。或者提前公布 ...

建议你以后不要参与有危险的运动与活动。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7:26
zbhoking 发表于 2016-6-17 13:57
不知道楼主是从事何种职业的?
我朋友是旅游公司的,出门带团出了问题,也要负责

在国内,我不参与,不组织,不围观,不评论,不予理睬。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7:27
niu12345 发表于 2016-6-17 14:26
人性和道德

同意你的话。但是你的话,代表原告还是被告?

作者: 爱心掘萝卜    时间: 2016-6-17 07:27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7 15:25
建议你以后不要参与有危险的运动与活动。

也建议不要团队找需要赔偿的人参加活动。
自己玩最好。

作者: ShenQi    时间: 2016-6-17 07:45
许多类似的案例 组织方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没办法法律就这么规定的 从另一方面看 此次活动都是自愿参加的 你说愿谁

作者: niu12345    时间: 2016-6-17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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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瓷器口男骑士    时间: 2016-6-17 07:53
从理性,法理上应该赔偿。这种事组织者脱不掉干系的。
但是对于事主,在他骑上摩托车的一瞬间,他就要对自己完全负责,毕竟200万也换不回他的命。
我觉得这件事法院判的很合理。楼主跟大家没必要有什么想不通的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7:54
爱心掘萝卜 发表于 2016-6-17 15:27
也建议不要团队找需要赔偿的人参加活动。
自己玩最好。

摩托出行,除非你的特别整齐的队伍,类似国外的“团体”。 一堆人根本就没法玩一起,车型不一样,排量不一样,想法不一样。无聊,耽误时间。
作者: niu12345    时间: 2016-6-17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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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7:56
niu12345 发表于 2016-6-17 15:53
当然是对死者家属来说的

这个活动不属于商业活动,出了事叫人家出200万,怎么说得出口的?

谢谢。

作者: niu12345    时间: 2016-6-17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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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瓷器口男骑士    时间: 2016-6-17 07:58
niu12345 发表于 2016-6-17 15:54
组织者也没有从中获利,且还签订了免责条约。。如果这种条约都不算数的话,那是对法律的践踏。。

只是对条约的践踏,并不是对法律的。
法律并没有起诉事主践踏法律,如果有 法警会吧践踏法律的人请出法庭的。
您大可不必用这么大的字号 ,这么激动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7 07:59
瓷器口男骑士 发表于 2016-6-17 15:53
从理性,法理上应该赔偿。这种事组织者脱不掉干系的。
但是对于事主,在他骑上摩托车的一瞬间,他就要对自 ...

我猜你是有孩子的吧?俩个,或者计划生俩个?每月需要还房子月供,上边有老人,除了老婆,可能还有个女朋友?

作者: 玄天宗    时间: 2016-6-17 08:50
摩旅骑行本来就是一件安全性系数低的活动

谁也没请你来参加

你是成年人,你有安全意识

如果每个人都抱着出了事儿,家里人来索赔的念头来参加

那你干脆别来骑行了,要来,直接先签订生死文书,再找人来做公证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17 08:56
niu12345 发表于 2016-6-17 15:54
组织者也没有从中获利,且还签订了免责条约。。如果这种条约都不算数的话,那是对法律的践踏。。

这不是获不获利的问题。

前些天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酒友喝酒,散局后一名醉酒酒友在回家路意外身亡。同桌酒友都有连带责任。

这个活动是骑友微信群发起的,并没有签正式的免责条款。我不知道您有没有仔细看过视频。

如果没签有法律效力的免责条款,出了事组织者肯定要一部分的责任。

希望以后再有骑行活动,组织者一定要吸取教训,规范流程。



作者: 爱心掘萝卜    时间: 2016-6-17 09:14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7 15:54
摩托出行,除非你的特别整齐的队伍,类似国外的“团体”。 一堆人根本就没法玩一起,车型不一样,排量不 ...

我的队伍特别整齐。因为永远就三人。

作者: 爱心掘萝卜    时间: 2016-6-17 09:15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6:56
这不是获不获利的问题。

前些天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酒友喝酒,散局后一名醉酒酒友在回家 ...

找技术好胆子小的,两三人就挺合适。再多就乱了。那天讨论什么叫害群之马。
害群之马就是开着开着突然有一个人窜出队伍往前跑了。这就是害群之马。

作者: jiaochabiao    时间: 2016-6-17 09:30
即便是签了免责协议,没有收取费用,组织方也有义务和责任保障活动成员安全,这是组织活动者需要承担的风险。但是,人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只要出了事故,除非是组织方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已经是尽到了义务和责任,否则还是会有民事赔偿风险。

作者: ingram_dean    时间: 2016-6-17 11:30
责任---两个字说起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做起来都在推。

卖车的如果尽到责任,在车主驾驶技能尚未成熟时,起码可以提醒车主慎重。
重型机车具有特殊性,能否安全操控,商家应尽到提醒车主的责任。
可往往为了销售额,将这部分简化或直接略过。
有些朋友肯定认为这不合理,那我们试想一下日常生活中在购买一些物品时,商家是否会提醒呢?
比如,我们购买一套价值不菲的西装,销售会提醒我们,不要去水洗,请干洗,否则西装面料会损坏。
一套衣服商家尚且有告知操作的危险性,何况是一台车呢,错误操作对人有直接伤害,是否更应尽到提醒的责任呢。

再看活动组织者。
策划活动,直至运行活动,其中包含诸多因素。那么安全因素摆在什么位置呢?
确实是自由参与,那么既然车主参与进来,活动组织者就应对车主的安全尽到相应的责任。
比如:了解参与者的驾驶能力。驾驶经验。
对于事件中的车主,组织方如果尽到责任,了解到车主的驾驶能力后,我想悲剧可能不会发生。很可能车主会被强制提前退出活动。
其次,在活动开始后,是否有进行过骑行前的安全驾驶讲解,是否要求车主购买保险,是否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进行提前警示。
其三,活动中是否配备相应的应急救助措施及设备及专业援助。在出现事故时能否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措施。
诸多方面最终都归属到---责任。

我们总喜欢说,尽职尽责,尽职了,但真的尽责了么。

作者: 随风……    时间: 2016-6-17 11:59
zbhoking 发表于 2016-6-17 13:57
不知道楼主是从事何种职业的?
我朋友是旅游公司的,出门带团出了问题,也要负责

你旅游公司与这个是两码事。旅游公司是收费性质的,这种骑行是自由组合,不存在营业性质。

作者: 呼市老刘    时间: 2016-6-17 12:03
原赌负输
作者: 嘉陵兽兽    时间: 2016-6-17 12:28
组织者应当对参与者的驾驶技术做风险评估。没有报名费并不代表活动不具有的商业性。归根结底一句话,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源于谨慎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17 14:14
爱心掘萝卜 发表于 2016-6-17 17:15
找技术好胆子小的,两三人就挺合适。再多就乱了。那天讨论什么叫害群之马。
害群之马就是开着开着突然有 ...

没错。人一多,事就多。

我绝大多数都是独狼,极少数携三两同好出游。

没那么多麻烦事,玩的也开心。

作者: TINNNA    时间: 2016-6-17 14:39
zbhoking 发表于 2016-6-17 13:57
不知道楼主是从事何种职业的?
我朋友是旅游公司的,出门带团出了问题,也要负责

旅游公司跟这完全两码事,旅游公司是以此盈利的,人家组织活动并没有盈利,也没有收你管理费。

作者: TINNNA    时间: 2016-6-17 14:42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6:56
这不是获不获利的问题。

前些天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酒友喝酒,散局后一名醉酒酒友在回家 ...

这事如果组织者被判责任,放心以后不敢有人组织活动了。

作者: xuboline    时间: 2016-6-17 14:45
既然诉至法院就不是单纯的普通的道德问题,虽然司法程序也涉及道德。有专家说过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这是从法律设计的角度给出的定义,司法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素要考虑,但是认定事实主要还是看证据

作者: TINNNA    时间: 2016-6-17 14:50
200万有点狮子大开口哦!

前面有车友说组织者应该评估活动参加者的水平,这个貌似不好操作。个人天赋不一样,有的人骑了很久,水平也就那样,有点人骑了1,2个月就已经很熟练了。你总不能开始出发之前让每个人压弯来考察吧?

反正我自己在最开始骑车的阶段是不会参加什么集体活动的,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作者: 爱心掘萝卜    时间: 2016-6-17 16:22
xuboline 发表于 2016-6-17 22:45
既然诉至法院就不是单纯的普通的道德问题,虽然司法程序也涉及道德。有专家说过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这是从法 ...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人胁迫,不存在欺诈诱骗型跑山活动的话。这怎么能告赢呢?


作者: pangding    时间: 2016-6-17 22:58
法院判决結果出了么?沒関注到。有知道的說一下唄
作者: 南雅125    时间: 2016-6-18 00:33
TINNNA 发表于 2016-6-17 22:39
旅游公司跟这完全两码事,旅游公司是以此盈利的,人家组织活动并没有盈利,也没有收你管理费。

宣传也是间接的盈利。

作者: angel-mini    时间: 2016-6-18 04:16
国外官方组织的活动是怎么个套路?
作者: jiuxianqiao_211    时间: 2016-6-18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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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moryzy0409    时间: 2016-6-18 04:54
摩托活动我没有参加过,但是摄影活动,一般网上发帖组织的话,都会特别说明,自愿参加活动代表个人有自主民事行为能力,出现意外与组织者无关,活动费用是AA的,个人感觉不用赔,但这种活动还是事先做出免责申明的好。

作者: xuguo    时间: 2016-6-18 08:31
我想知道,要是亲戚家有事情请客,是不是出了事故也要亲戚赔钱,好像亲戚他们也是组织者
作者: 狼骑兵冲锋    时间: 2016-6-18 13:53
这种自助活动又不是商业活动 车手在出发前就已经知道骑摩托车是项危险的运动,可能导致受伤或死亡的结果但他仍然参加了,所以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作者: 狼骑兵冲锋    时间: 2016-6-18 14:06
http://m.news.baidu.com/news?tn=bdbody&query=%E7%BB%84%E7%BB%87%E6%B4%BB%E5%8A%A8%20%E6%AD%BB%E4%BA%A1&src=http://bj.people.com.cn/n2/2016/0529/c82840-28418737.html&fr=ald02
作者: yueyezhe010    时间: 2016-6-18 15:53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7 15:25
建议你以后不要参与有危险的运动与活动。

断章取义呀,家属起诉的结果你们会看到的,不是我个人主观认为,而是法院受理以后一定会走这个程序。很多事情合情、合理却不一定合规。人情世故本来就是一种模糊的概念,一旦用法规逻辑来衡量的时候你会发现我们一般认为的对与错并不一定就是我们理解的那样结果。

组织者要是以单位名字组织就应该考虑这一点,并上临时保险。或者提前公布活动风险可能性,以及对这次活动的保障措施能力范围,对参加活动的人员的资质资格要有所筛分。例如:一些俱乐部的活动都会有一定的要求,车型、车况、驾龄、技术技能等级要求等等。那对于几个人一起饮酒后其中一人喝大了其他人没有送到家,喝醉的人中途落水死亡判其它喝酒的人有责任赔偿是不是也判错了呢??这可是早就出现的案例了。


有时候,情、理、法是平行的,有时候是要分开来看的。
作者: 嘉陵兽兽    时间: 2016-6-18 16:18
xuguo 发表于 2016-6-18 16:31
我想知道,要是亲戚家有事情请客,是不是出了事故也要亲戚赔钱,好像亲戚他们也是组织者

问的好
如果是直系亲属那不涉及赔偿,要是旁系的,正如你所说,有很大胜算噢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19 02:22
TINNNA 发表于 2016-6-17 22:42
这事如果组织者被判责任,放心以后不敢有人组织活动了。

我觉得应该赔偿。

组织活动确有瑕疵。

最起码一条,带实习期司机上高速了。这你能说一点责任没有吗?

推己及人,如果出事的是你的家人朋友,你还会站在组织者一边,觉得完全是遇难者活该自找吗?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9 09:00
ingram_dean 发表于 2016-6-17 19:30
责任---两个字说起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做起来都在推。

卖车的如果尽到责任,在车主驾驶技能尚未成熟时 ...

我也建议你远离各种有百万分之一的危险活动,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9 09:03
嘉陵兽兽 发表于 2016-6-17 20:28
组织者应当对参与者的驾驶技术做风险评估。没有报名费并不代表活动不具有的商业性。归根结底一句话,事故出 ...

请问,是谁麻痹了?是谁疏忽了?谁造成的单方事故?
三十好几的人了,你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么?不知道,哈雷是重车?不知道什么是基本驾驶安全?那你是找死。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9 09:04
狼骑兵冲锋 发表于 2016-6-18 21:53
这种自助活动又不是商业活动 车手在出发前就已经知道骑摩托车是项危险的运动,可能导致受伤或死亡的结果但 ...

是的。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19 09:12
Kripo 发表于 2016-6-19 10:22
我觉得应该赔偿。

组织活动确有瑕疵。

你知道,什么是澡堂子里扎猛子么?做为成年人,你首先需要了解自己能做什么。你的结果,是因为你的失误造成的。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现在中国人,你这样的很多,都希望别人为你的错误,为你的不幸买单。但是凭什么?她媳妇想的什么,明眼人都明白。能蒙点是点。之前肯定是和车商谈过,车商也肯定承诺过些赔偿,她觉得少。

作者: ingram_dean    时间: 2016-6-19 11:48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9 17:00
我也建议你远离各种有百万分之一的危险活动,

要是做不到客观评价,我也建议你别发这种无聊且无意义的投票贴。

你想摆事实,梳条理,就正正经经的写个帖子,表明你的观点。

你自己给出的投票贴,别人投了,发表观点了,你却竟是一些冷言风语。

玩论坛就踏实发表自己的观点,条理清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让人辩无可辩。

你要让别人按照你的思维方式,按照你的理论去走,论坛没用,应该举个横幅效果更好。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19 14:34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9 17:12
你知道,什么是澡堂子里扎猛子么?做为成年人,你首先需要了解自己能做什么。你的结果,是因为你的失误造 ...

说白了,还是组织工作有瑕疵。

如果准备工作严丝合缝,打官司也是不怕的。

中国车友俱乐部还不成熟,出了事也的确冤,但没有办法,这些都是交学费。

希望以后引以为戒,不要再出现这种情况了。

作者: yueyezhe010    时间: 2016-6-20 00:35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6:56
这不是获不获利的问题。

前些天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酒友喝酒,散局后一名醉酒酒友在回家 ...

我同意25楼观点

作者: yueyezhe010    时间: 2016-6-20 00:46
ingram_dean 发表于 2016-6-19 19:48
要是做不到客观评价,我也建议你别发这种无聊且无意义的投票贴。

你想摆事实,梳条理,就正正经经的写 ...

是呀,既然是投票,不管数量多少,观点如何让,必然都是有的。楼主对不不同意见一直抨击那何必要投票呢?再说了,难道投票出来的结果就是公平的结果吗???

事故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乃至诱发因素等等都不考虑直接上来就按照自己的感觉说未免欠考虑吧。带着实习司机上高速难道不是一种故意增加危险概率的行为???要是单纯这个人自己出去玩出事,我们只能说自不量力,没什么可说的。

既要明是非,也要知道理。



作者: awper361    时间: 2016-6-20 01:00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6:56
这不是获不获利的问题。

前些天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酒友喝酒,散局后一名醉酒酒友在回家 ...

这不能同意啊,您出门喝个酒还签免责?

作者: awper361    时间: 2016-6-20 01:17
awper361 发表于 2016-6-20 09:12
如果非盈利组织活动的代价过大(也就是您说的严丝合缝。多就别想快,好就别想省),那后果就是以后没人会 ...

单纯从逻辑上说:

提高活动组织标准到“不怕官司”的程度,则必然导致活动组织成本大幅上升;
组织活动的代价过大,则必然导致非营利性活动组织消失;
非营利性活动没了,那么以后摩友参与的活动都是营利性的,也就是提高了大家出去玩的成本。

简单的例子就是:喝个酒还要签生死状,那以后大家就不出门喝酒了。

作者: 大块头_小摩托    时间: 2016-6-20 01:23
awper361 发表于 2016-6-20 09:17
单纯从逻辑上说:

提高活动组织标准到“不怕官司”的程度,则必然导致活动组织成本大幅上升;

不怕打官司,那是不可能的。就像咱们的交法,即便你是在封闭式高速公路上,撞了个翻越围挡的人,你也无法做到全无责。


作者: ingram_dean    时间: 2016-6-20 01:43
yueyezhe010 发表于 2016-6-20 08:46
是呀,既然是投票,不管数量多少,观点如何让,必然都是有的。楼主对不不同意见一直抨击那何必要投票呢? ...

本来看主贴还是挺可观的,结果一看回复就悲剧了。。。
包括好多人的观点实际挺明确的,该陪或不该陪,说的都挺在理的。
但是忽视了活动本质,商业活动与民间活动的目的是不一样的。
现在风火轮公司与销售之间都存在矛盾,相互推诿,从两方矛盾转化为三方,作为旁观者更不容易看清事实本质。
在加上媒体炒作,断章取义,甚至泄露隐私,一个短片实际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
我看咱还是关注后续吧,这个帖子没什么意义再顶了。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20 03:04
awper361 发表于 2016-6-20 09:12
如果非盈利组织活动的代价过大(也就是您说的严丝合缝。多就别想快,好就别想省),那后果就是以后没人会 ...

盈利可以,但是要签订周全的协议书。

不然出了事,在法律上站不稳,吃亏是肯定的。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20 03:08
awper361 发表于 2016-6-20 09:00
这不能同意啊,您出门喝个酒还签免责?

正规出品的酒上明确标明成分、度数、出产日期。

这就尽到了一定的告之义务。

出游也要标明路线、注意事项,明晰责任。

起码不要让人抓住带实习期骑手跑高速这样的口实,至少是没有明确划出参加活动的对骑手自身的要求。

作者: 哈雷1992    时间: 2016-6-22 08:10
组织方关于安全问题也应该负责到位吧。

作者: 小老    时间: 2016-6-23 07:35
yueyezhe010 发表于 2016-6-18 23:53
断章取义呀,家属起诉的结果你们会看到的,不是我个人主观认为,而是法院受理以后一定会走这个程序。很多 ...

不论如何,留言普法都让俺学习,我个人觉得还有个普遍的大众意识约定俗成也要考虑,就这一点害人!也是普遍的客观现实。就像摩友说的,情、法、理时常不在一个层面上。但从死者家属方的心情,法就是法就要有告知细节书面合同保险等。倾向组织方要安慰赔偿四分之一责任。

作者: 自动顶贴机    时间: 2016-6-24 23:41
其实我们一直没搞明白一件事
作者: 孤独的大雕    时间: 2016-6-25 11:08
组织方有义务保证每位骑手的安全 打官司的话,个人认为组织方有过失
作者: 孤独的大雕    时间: 2016-6-25 11:14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22:14
没错。人一多,事就多。

我绝大多数都是独狼,极少数携三两同好出游。

哈哈 我也是,基本自己跑,有时候会跟一个哥们儿俩人跑, 做哪方面的
作者: 萌小强    时间: 2016-6-25 11:26
自不量力出事也是没办法。就算做的万无一失提前告知签字什么的,只要是出事肯定给赔钱...~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家属起诉也是人家的权利,至于判罚就是法院的事了。

作者: Kripo    时间: 2016-6-25 14:20
孤独的大雕 发表于 2016-6-25 19:14
哈哈 我也是,基本自己跑,有时候会跟一个哥们儿俩人跑, 做哪方面的

我现在是名大学教师。
作者: 太溪    时间: 2016-7-1 10:31
主题已经预设了楼主的观念,所以投票结果意义不大


作者: 和乐    时间: 2016-7-2 07:51
提醒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为家人考虑,生命是自己的,也是家人的,如果自己遭遇不测,无助的家人还在乎人性和道德吗?

作者: 想骑宝马    时间: 2016-7-3 11:11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又没有人逼着你去。

作者: kawaiiman    时间: 2016-7-3 17:31
装B要付出代价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跑山我从来不去  技术再好早晚都得出事儿 !同情归同情 但是没必要管人家要钱 人都死了还要钱有什么用 而且哈雷您都舍得买 还在乎这点小钱?最后说句 就算四轮车你瞎JB开也得挂!
作者: 吃木头长大    时间: 2016-7-4 00:55
在中国,谈法律是个笑话。最简单的例子,小偷不能追,他跑的过程中不小心摔死了,追的人还得承担责任。

成年人,自己自愿的行为还要别人来买单,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不叫法律,这叫TMD耍流氓。

作者: 骨灰·2008    时间: 2016-11-13 12:59
每包烟上都明确告知  《吸烟有害健康》不听劝阻照样抽·抽死活该!

作者: deathjia    时间: 2016-11-14 03:29
如果有免责条款的话就没有法律责任,但是出于道义怎么也得意思意思,就当是为了摩友出份子了...

作者: BG1KBV    时间: 2016-11-16 12:32
是成年人、有驾照,公路驾驶就应当遵从交通指示牌的限速、急弯、下陡坡等指示,不按交通指示内容驾驶就是违法行为,因为自身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如果是封闭赛道,不属于道路交通法管辖范畴,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 pharaoh    时间: 2016-11-17 01:26
以后组织这种活动每人先掏钱上好意外险,不买保险的不带
作者: 抹油工    时间: 2016-11-24 00: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康康忙    时间: 2016-11-25 06:44
这哥们有点霉哦。撞路基就直接挂了?
赔不赔都无所谓了......


作者: 18672886938    时间: 2016-11-27 10:55
应该赔偿

作者: 班森    时间: 2016-11-29 02:29
哈雷这个车种就是个爱聚众的介质。。。。。。我选的最后一个

作者: 寒潭钓月客    时间: 2017-1-13 02:58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3:16
如果活动前没有签订免责协议书,那么家属索赔在法律上属于正当行为。组织者准备工作有瑕疵。

现在同学聚会都要事先搞个饮酒醉死免责声明。在国家马路上撞死的,怎么不起诉国家?

作者: Kripo    时间: 2017-1-13 03:02
寒潭钓月客 发表于 2017-1-13 10:58
现在同学聚会都要事先搞个饮酒醉死免责声明。在国家马路上撞死的,怎么起诉国家?

呵呵国家赔偿你是无法申请,但可以起诉组织者,要求赔偿。
作者: 寒潭钓月客    时间: 2017-1-13 03:38
Kripo 发表于 2017-1-13 11:02
呵呵国家赔偿你是无法申请,但可以起诉组织者,要求赔偿。

少打了一个字,怎么不起诉国家?

作者: Kripo    时间: 2017-1-13 05:25
寒潭钓月客 发表于 2017-1-13 11:38
少打了一个字,怎么不起诉国家?

如果是道路有安全隐患可以起诉相关管理部门。
如果不是路的事,是自己摔的,或是因为别的交通参与者的过失导致事故,则无权申请国家赔偿。

作者: wzy4587    时间: 2017-1-14 03:00
再确认车辆无故障情况下一定要选2/3,不能惯着Y的、

作者: 寒潭钓月客    时间: 2017-1-14 04:27
Kripo 发表于 2017-1-13 13:25
如果是道路有安全隐患可以起诉相关管理部门。
如果不是路的事,是自己摔的,或是因为别的交通参与者的过 ...

有一个案例,小雪天购物街上一行人滑倒摔伤骨折,于是起诉商店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商店:行人到时公共场合,商店没有管辖权。律师:商店各自负责门前的卫生,没有及时扫雪有责任。我是想说,我们的交通环境这么差,国家是否有责任?

作者: Kripo    时间: 2017-1-14 14:35
寒潭钓月客 发表于 2017-1-14 12:27
有一个案例,小雪天购物街上一行人滑倒摔伤骨折,于是起诉商店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商店:行人到时公共场合 ...

雪天路滑起诉商店?这个可真有点牵强了。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门前积雪的确不属于三包范围,属于环卫部门职责范畴。
交通环境差,管理部门难辞其咎,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交通环境差也和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素质低下,不遵守交通规则也有很大关系。

作者: 天南    时间: 2017-1-18 02:09
我选的第三项,好像选这项的还比较多

作者: 新三师    时间: 2017-3-1 14:18
应该提出索赔
这是法律层面赋予死者家属的权利
至于赔还是不赔
法院说了算
法律同时赋予双方权利
搞法律的看这些,很平静
作者: 骑着龟王装电动    时间: 2017-3-2 01:50
这事说白了 就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 有不同的结果很正常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牵扯不到人性 更谈不上道德取向

作者: 杰拉尔德    时间: 2017-3-30 07:26
yueyezhe010 发表于 2016-6-17 13:27
应该赔偿,因为这是一次骑行活动,组织者要是以单位名字组织就应该考虑这一点,并上临时保险。或者提前公布 ...

很对···

作者: mcbleach    时间: 2017-3-31 10:10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3:16
如果活动前没有签订免责协议书,那么家属索赔在法律上属于正当行为。组织者准备工作有瑕疵。

同意

作者: qq2037893384    时间: 2017-4-1 08:27
不想投票!
作者: 老翁渔    时间: 2017-4-2 01:13
那要看是否是赢利活动了。
作者: sean7    时间: 2017-4-17 07:21
这个事儿可不好界定,关键是看参加活动的时候组织活动方和参与者有没有签署相关的免责声明和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险。一般组织这种活动都要签署免责声明,不管是自费还是组织者出钱都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如果这两样都具备的话我想就不会存在谁告谁的情况了。如果这样的话家属都要去告活动组织者那就是有点矫情了。但是如果这两样都没有,或者少一样,家属去告活动组织者还是说的过去的。我觉得我的说法是比较公平公正的,大家怎么看?
作者: 满幅图    时间: 2017-4-22 09:39
结队出行 各自自理,组队出行,组织者有责任也有义务照顾参与者,参与者自不量力出险,组织者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是肯定的,但是不会很多。
作者: 女皇的厨师    时间: 2017-7-25 08:36
标题:
所以还是自己单骑最佳,没有扯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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