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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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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摩托车抓到个闯红灯的,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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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发表于 河南省 2018-3-26 14:56 | 只看该作者
hydra1 发表于 2018-3-1 15:21
侬自嘎嘴巴管管牢勿要喷,搞懂法条内“可以”和“应当”的区别再来喷。哪部法律,注意是法律,明确规定了 ...

哪部法律??《公务员法》第12条通过授权规定了!(人民警察法第32条也有类似要求、并且更加严格、语气更加严厉——用的是“必须”的措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五)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公安部89号令(警车管理规定)算不算上级命令??正式在编民警是否需要遵照《公务员法》12条之规定来执行《警车管理规定》第18条??如果在编民警拒不执行公安部89号令是否已经触犯《公务员法》


我想请问,有没有哪个地区的公安局局长、政委、总队长、支队长、指导员敢公然表示“我们不执行公安部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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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发表于 河南省 2018-3-26 15:06 | 只看该作者
rainman123 发表于 2018-3-1 23:12
这种情况在上海99%的JC会缩掉  在外地99%的JC请你吃生活  在美国100%的JC请你吃花生米

别忘了,美利坚是民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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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发表于 河南省 2018-3-26 15:18 | 只看该作者
郑嫣然 发表于 2018-3-2 20:06
兄弟你说得没错,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可以优先通行、征用交通工具等,这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

公安部令《警车管理规定》系《立法法》《行政诉讼法》中的国务院部门规章,行政机关必须无条件执行!

宪法、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均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评、监督的权力!!!通俗地说就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批评、监督的形式可以有很多,可以口头批评、也可以书面批评、可以电话批评、也可以当面批评,哪个公仆敢说“我就是不接受群众的批评”??如果他敢说,纪委直接就可以拿“违反群众路线”来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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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8-3-27 00:57 | 只看该作者
嗯,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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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3-27 01: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特别观察员 发表于 2018-03-26 23:18:53
公安部令《警车管理规定》系《立法法》《行政诉讼法》中的国务院部门规章,行政机关必须无条件执行!...

兄弟说得也有道理。看来我对法律和法规的理解还很浅薄。有段时间未关注此帖了,竟然还在更新中,看来大家讨论得挺热烈。不过大家都是摩友,说白了都是同道中人,讨论归讨论,希望勿伤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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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楼主|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3-27 01:17 | 只看该作者
容嬷嬷 发表于 2018-3-25 12:50
上次九亭抱摔事件,不也舆论沸沸扬扬?当事民警也不过内部警告一下就完了,第二天照样正常上班,你这事情 ...

其实都明白。最怕的就是一个人同时掌握了真理、谎言和暴力,掌握了自主解释权和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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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3-31 23: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就他的扣钥匙行为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最好通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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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3-31 23: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执行公务需要对方举证的,建议LZ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这次用车的情况,人员执行任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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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3-31 23: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hydra1 发表于 2018-3-1 15:21
侬自嘎嘴巴管管牢勿要喷,搞懂法条内“可以”和“应当”的区别再来喷。哪部法律,注意是法律,明确规定了 ...

使用警灯是指把警灯放在车顶就算使用,还是指需要通电,一闪一闪的才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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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2 02:18 | 只看该作者
yyyhhh111 发表于 2018-4-1 07:14
有没有执行公务需要对方举证的,建议LZ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这次用车的情况,人员执行任务的情况

一知半解了,学了点政府信息公开皮毛,你却不知公安机关虽说属于行政机关但其兼具刑事侦查和行政管理两大职能,而政府信息公开仅仅针对行政机关所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对于刑事侦查过程包括用车,属于国家秘密是不予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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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2 02:22 | 只看该作者
yyyhhh111 发表于 2018-4-1 07:18
使用警灯是指把警灯放在车顶就算使用,还是指需要通电,一闪一闪的才算使用?

我在说应当和可以的区别,你怎么扯到警灯上去了,中国语言博大精深,知道刑修八为何将重大立功原本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改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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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2 02:31 | 只看该作者
特别观察员 发表于 2018-3-26 23:18
公安部令《警车管理规定》系《立法法》《行政诉讼法》中的国务院部门规章,行政机关必须无条件执行!

...

一手拿法律,一手拿红旗  公民的批评建议权,法律将其以行政复议和诉讼实体化了,国家是希望你通过规范渠道反映情况,而不是在执法现场批评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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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2 07:57 | 只看该作者
sanyechi 发表于 2018-2-28 17:47
打蛇打七寸,好样的。

小蛇表示还没有长到七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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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发表于 江西省 2018-4-2 15:40 |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中国人最缺认真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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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楼主|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3 02:05 | 只看该作者
yyyhhh111 发表于 2018-4-1 07:08
就他的扣钥匙行为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最好通过法院

是的。楼主对徐俊闯红灯被抓住后的一系列无法无天作为是不能原谅的,这是人的底线问题,这个似乎已经超越了他的职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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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楼主|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3 02:09 | 只看该作者
yyyhhh111 发表于 2018-4-1 07:14
有没有执行公务需要对方举证的,建议LZ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这次用车的情况,人员执行任务的情况

非常感谢。楼主会考虑向法庭提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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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4 05: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感动!如果你的描述全部为真,同样作为公职人员的我顶你!这样的警察应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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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4-4 05: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可以联系媒体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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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发表于 四川省 2018-6-3 14:51 | 只看该作者
干的漂亮!你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成都人民发来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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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8-6-6 08: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这些人敢无所估计是因为像楼主这种较真儿的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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